黄政办发202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食用菌产业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途径,巩固脱贫成果,加快推进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把食用菌产业作为脱贫致富重要产业之一,与各县(市、区)现有特色优势产业同等重视、同步推进。推行“科技支撑 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农户 供应链”模式,大力发展订单生产,推动食用菌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食用菌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其中草腐菌8万亩)、培养市场主体500个以上、带动20万农民增收致富,实现综合产值50亿元以上。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依托各县(市、区)资源禀赋优势,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措施,完善政策保障,健全激励机制,着力推动食用菌产业科学有序发展。
2.市场导向。通过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选择适宜的食用菌产业品类,明确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形成产业结构协调、市场销售畅通、经济效益持续、生态效益显着的食用菌产业发展格局。
3.科技支撑。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食用菌生产主体与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开展协同合作、联合攻关,为产业稳定发展提供全面技术支撑。
4.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严格实施绿色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大力推广稻菌综合种养模式,消纳废弃物,保证粮食安全,增加优质食用菌产品供给,助力农户增产增收,促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发动大户栽培,坚持规范发展。
1.大户示范带动。大力培育食用菌生产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农村党员干部、农技农机人员,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带领群众发展食用菌产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食用菌产业,支持村级成立合作社,促进由散户生产向联产合作转变。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千亩连片核心示范区,推广以稻菌综合种养为主的食用菌高效绿色生产新模式。
2.规范产业发展。将食用菌产业纳入“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制定全市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突出特色、科学布局。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资产入股,采取自由联营等多种形式从事食用菌生产,解决好种植户分散经营问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食用菌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带动更多贫困户参与。充分利用我市秸秆资源丰富、冬闲田面积大、劳动力充足等特点大力发展水稻—大球盖菇连作栽培模式。优化食用菌区域结构、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的食用菌产业主产区。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打造“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食用菌产业经济联合体,形成品牌化经营格局。
(二)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服务体系。
支持黄冈师范学院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在种质资源培育保护、菌种研发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创新校地、校企合作模式,支持华中农业大学、黄冈市农业科学院及食用菌龙头企业联合共建华中稻菌综合种养产业研究院,开展“三新”技术引进示范及专业技术人才联合培养。支持市食用菌协会在会员合作互助、扩大基地面积、增强产业带动性、市场营销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依托能人回乡、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分期分批培育一批本地技术人员,建成一支涵盖菌种生产、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的多元化食用菌专业技术队伍。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规范食用菌栽培和生产管理。鼓励全市农技人员积极开展试验、示范,建立定点跟踪服务食用菌生产企业制度,发挥好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作用。各县(市、区)要组建专门的食用菌技术服务队伍,把技术人员配备到重点村组,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三)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产品价值。
创建名优品牌。积极开展创意设计与品牌策划,加快打造大别山香菇、新鲜松茸、大球盖菇、秀珍菇、双孢菇、羊肚菌、灰树花等品牌。制定与品牌建设相配套的食用菌生产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品牌质量控制系统标准并推广应用。支持食用菌企业开展“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对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按相关政策予以奖励。积极整合打造食用菌区域公用品牌。
2.延伸产业链条。实施食用菌产品分等分级,支持发展有机菌菇产业,走差异化、高端化、有机化全产业链发展新路。大力推进精深加工产品研发,鼓励开发休闲食品、调味品、生物医药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支持食用菌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发展林下经济新模式,鼓励在旅游产品、养生保健、餐饮文化、休闲观光体验等方面拓展功能,挖掘食用菌产业文化内涵,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大力拓展市场。采取招引与培育相结合的方式,引进一批实力强、真投资的食用菌企业。引导推动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与流通商、批发市场、生鲜超市、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酒店等建立联系,拓展销售渠道。加强食用菌营销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食用菌电商发展。
三、奖补支持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各类资金扶持食用菌产业发展,重点在菌种选育、固定资产、基地建设、技术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具体奖补政策如下:
对栽培种植香菇类的按每棒补贴1元(成品在11*42cm规格或6斤及以上),其他制棒(袋)菌参照执行。
对栽培种植大球盖菇等草腐菌类,且10亩以上的按每亩补贴1000元。
以建园模式或超过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对其固定资产投资部分(制棒设备和车间、灭菌设备和车间、接种设备和车间、出菇房、养菌车间、大棚、冷库、烘干、供热供冷、分拣包装、料场等),一次性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补贴15%-20%。
对食用菌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核心示范区,由当地政府指派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专家或技术人员提供一对一技术服务。
对入驻产业园区从事食用菌菌种生产、产品精深加工、工厂化栽培生产等企业,同等享受以上政策和相应的招商引资政策。
发展食用菌的贫困户及带贫市场主体按政策享受扶贫产业奖补、产业发展基金、“扶贫832”销售平台、易迁后扶资金等政策支持。以上奖补政策结合项目存续年限、农户带动性、施工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等因素按属地原则兑现到位,单一项目扶持一般不超过三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地成立由县(市、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做好产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市县两级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科技、扶贫、金融等部门要加大食用菌产业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给予扶持。
(二)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将食用菌产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的重大部署,积极宣讲食用菌栽培设施建造、菌种生产、栽培管理、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等专业知识,深入挖掘食用菌产业发展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为全市上下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把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明确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路径,建立健全食用菌产业发展保障机制,共同促进食用菌产业快速发展。
2020年10月9日